在我們那個年代(所謂「五年級生」)的台灣,中小學女生化粧打扮,是絕大的禁忌,也許跟「不敬元首」同等級吧。為了要大家「專心向學」,女學生一律只能穿著土裏土氣的校服、留齊耳的馬桶蓋髮型,有些學校甚至祭出「耳上一公分」的法寶。(安媽OS:如果不是怕成為國際笑柄,也許教育部會要求女生一律剃尼姑頭,也未可知。)至於若有學生膽敢塗脂抹粉、戴耳環、搽指甲油、穿高跟鞋的話,學校教官包準會跳起來大嚷:「國之將亡,必有妖孽!」而那位學生的下場,也一定會悽慘無比啦。
 
我在初三那年,隨家人移民美國。最大的「文化震撼」之一,就是當地高中女生的穿著打扮了:青春無敵、身材婀娜的十五六歲金髮女郎,披散著一頭如雲秀髮、吊著玲瓏可愛的小耳環、嫵媚的眼睛精雕細琢、雙頰及櫻唇染得嫣紅、身上一件薄薄的春衫、超短的迷你裙,在教室外面和威武的籃球校隊明星公然吻別後,姍姍走進課堂;說出來的第一句話是:「呼!今天起晚了,害我趕得要命。沒有打扮的話,我還真不敢來上學呢...」
 
一個人的時間用在什麼地方是看得見的。雖然那時幾乎不懂英文的我,在她們眼中比劉姥姥還要土氣醜怪;但是大半年後,金髮尤物已經開始向我借作業去抄啦。既然有求於我,當然要示示好、套套交情,所以她小姐三不五時就會跑來親親熱熱地說:「我說妳呀,要不要去換隱形眼鏡,別把大大的眼睛用鏡片遮住啊﹖」「想不想學化粧,去買點XX牌的什麼嘛!」被生活和功課壓得幾乎滅頂的我,怎有那個美國精神去理會她﹖有點力氣時就笑著答道:「不用不用,謝謝謝謝。」沒力氣時連客套話都懶得說了,翻翻白眼算數。
 
三十年風水輪流轉,然後俺~就~有~報~應~啦。
 
時間快轉到二十一世紀的現在。仍然沒有耳洞、不塗指甲油、不穿高跟鞋、臉上沒有胭脂但卻添了不少縐紋的安媽,面前多了一隻三歲的安老闆。小妮子全無乃母之風 -- 不,根本和老媽完全相反,簡直是個化粧打扮狂。雖然家中親友贈送的新舊童裝滿坑滿谷,每次帶老闆出去逛街時,她仍然會在店裏精挑細選,嬲著老爸再買一件漂亮洋裝。無法拒絕前世小情人的員工B,十有九次俯首稱臣,乖乖掏出錢包。底下就是幾件公主御手欽點的戰利品啦:

 

 

 

還有鞋子!上面那雙是老闆在台灣逛麗嬰房時,自已一眼看中的。我記得不便宜,好像要七八百塊台幣哪,不過實在漂亮,老闆和員工都無法抵制誘惑。下面那兩雙就更誇張了,居然是高、跟、鞋!左下圖那雙是員工B買的,右下圖的高跟拖鞋則是表姐小時穿的。最糟的還不是老闆腳蹬高跟鞋,腰肢款擺地在家裏招搖過市;而是她一面咯咯登登地走著,一面還會不斷問道:「媽媽妳不是也有高跟鞋嗎﹖為什麼不穿呢﹖很漂亮喔。」老媽若是囁嚅著回道:「媽媽穿上高跟鞋,就...就不會走路了耶...」,老闆便會擺出一副「騙肖,連我都會哪」的嘴臉,嬌嗲著說:「為什麼﹖很簡單的,我走給妳看!」唉,真是現世報、現世報呀...

 

 

 

首飾類的配件我就不愛替她買了。可是家裏哩哩扣扣的東西,她可以玩的還真不少。有些是親友送的、有些則是家中本來就有的。我的祖母(安安的外曾祖母)生前喜好手工藝,遺留給我們一批手製的中國結項鍊,現在全成了曾孫女的寶物了:

 

 

 

戴著各款項鍊、戒指,洋洋得意的老闆:

 

 

 

還有一些更加誇張,大概只應該在萬聖節出現的造型:

 

 

 

這張最過份!到底是誰准妳那麼風騷的哪...

 

 
老媽無意願也無能耐教安安打扮,可是這根本不是問題。家族中自然有各種時尚美女、造型專家,搶著替老闆服務。安安那位健美的混血兒大表姐,一滿十五歲就向她母親要求穿耳洞,然後把過程鉅細靡遺地描述給安安聽,令老闆大為嚮往,跑來向媽媽索取耳環。老媽無奈之下,只好翻箱倒櫃,找出一些庫存的夾式耳環糊弄老闆。安老闆左戴右戴,顧盼自如:

 

 

 

再來就是向家族成員宣告她的「耳洞大計」啦。典型的「誓師宣言」大抵如下:
 
安安(指著牆上爸媽的婚紗照,向舅舅說):「我媽媽每次結婚,耳環都是用夾的。我以後結婚,要用打洞的喔。」
舅舅(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):「妳媽媽“每次”結婚﹖」
安安(渾然不覺自已發言有何不妥):「對啊,我十五歲就要去打洞了,像琦琦表姐一樣!」
舅舅(縐眉ing):「這樣不太好吧!打耳洞會痛痛喔!」
安安(很快樂地搖手):「不會不會!他們用的是那個槍喔。”咻”一下就穿好了,都不會痛喔...」
 
然後還有安安的「美甲教練」!安安在兩歲多的時候,就已經會拿水彩筆把指甲塗著玩,但是老媽只肯給她一杯清水充當指甲油,任憑老闆怎麼努力也上不了色。但是她上次回台灣時,有位阿姨幫她搽了一次指甲油,弄得相當漂亮,從此她就知道有指甲油這種好東西啦。後來就會自已拿奇異筆塗指甲,到店裏去吵著要買兒童指甲油什麼的。我也真服了這些賺小孩錢的商人:賣什麼兒童項鍊、耳環、戒指、高跟鞋也就算了,居然連Hello Kitty的七彩指甲油都有!老媽一時心軟,替她買了一套,從此後患無窮。老闆每次外出見客,必然要求塗抹指甲油,有時還會在指甲上貼美美的小貼紙(也是那些義務教練傳授的)。老闆興高采烈,員工們可就慘了,出門前要幫老闆細搽細抹不說,回家後還要用酒精一根根地把指甲油卸掉,那可還不太好弄呢!真是自作自受啊...

 

 

 

從頭到腳打扮得漂漂亮亮,如果不是「女為悅已者容」,到底是要幹啥乎哉﹖對三歲的安安來說,也許是要作她的「結婚夢」吧。在她的小小心目中,「結婚」就是穿著美美的白紗裙、戴上頭紗和耳環去參加舞會,當然也要拍美美的相片...對了,還不要忘記生個小Baby來玩喔:
 

 

雖然說愛美是人的天性,但是三歲小娃居然就懂得穿紅戴綠搔首弄姿,到底值不值得鼓勵呢﹖對這個問題我實在沒有答案,惟一能說的就是:幼兒那種非常純粹的天真、那種不摻一點雜質的喜悅,真的是魅力十足,讓人不想縱容也難啊。在底下這段影音中,安安的打扮雖然花哨到接近三八的程度,但她是那麼快樂、那麼快樂: 
 

 
看著她甜美的笑容,心裏不禁浮起那首有名的詞句:
 
日日深杯酒滿,朝朝小圃花開。自歌自舞自開懷,且喜無拘無礙。
青史幾番春夢,紅塵多少奇才。不須計較與安排,領取而今現在。
 
真的,何必去計較安排往後的將來,就只是先領略當下的喜悅吧!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安安:喔喔~~我真是美得冒泡呀。來,自拍一張吧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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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