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間所有女子在作了母親之後,一顆心都會變得非常的柔軟,會無時無刻地將心比心:為任何小朋友的幸福,感動得泫然欲淚;為任何小孩子的苦難,悲傷到不能自已。就像最近震驚世界的美國小學校園槍擊案,根本不需要任何文字渲染,只要看到報紙的兩行大標題,天下的媽媽就都會流下眼淚來了吧。
 
其實和被害人是沒有半點瓜葛的。但是母親們都會情不自禁地,想到自已的兒女:如果...如果那一天早上,家裏的小寶貝一邊揮著手說:「媽媽再見!我去上學啦!」,一邊笑嘻嘻地走出家門...晚上再度見到時,已經是一具永遠不會動、不會笑、不會再說一個字的冰冷屍體...幾乎所有的媽媽,想到這裏就已經不知不覺地淚流滿面,再也不敢往下想了吧。
 
對可憐的被害人家屬,我有著深刻的憐惜和同情。但是看到拭淚演說的總統、街頭飛揚的半降國旗,心裏湧出的卻是一種跡近憤怒的情緒:這個國家為什麼容許這種事情發生﹖瘋子也許是上帝造的,但是他手裏的半自動步槍、半自動手槍、滿裝子彈的彈夾,卻是這個講究「自由民主」、「個人權利」的國家,經由完全合法的管道,送到狂人手裏的。
 
我並不是徹底反對私有槍枝的頑固人士。在革命時期寫成的美國憲法,保障人民擁槍自衛抗暴的權利,我可以尊重;有些人喜愛打獵、標靶射擊,也是值得支持的正當嗜好,畢竟奧運的射擊代表隊也需要成員呀。但是為什麼要准許小民使用能夠連發上百顆子彈的攻擊性步槍呢﹖在美國連執法人員都不用這種槍 -- 又不是天安門的鎮暴部隊!在一個與世無爭,歲月靜好,幾乎沒有殺人放火事件的鄉下小城,一個帶著兒子過日子、最平凡不過的單親媽媽,為什麼需要在家裏保存五支以上殺傷力驚人的槍械、成千成百發的軍火﹖這種心態本身真的正常嗎﹖但是她擁有的每一支槍、每一粒子彈,都是合法的。而且法律也無法禁止她讓才十多歲的兒子玩這些槍 -- 如果以前完全沒看過、摸過這些武器,沒有人隨便拿起一支自動步槍就會用吧。
 
於是顯然精嫻槍枝用法的二十歲少年,在某天早上,用母親自已買來的槍殺死了她,再到附近的小學狂殺二十六人後,飲彈自盡。有些小朋友身中十多發子彈,慘不忍睹。警方說他身上有一支Bushmaster AR-15半自動步槍、一支Glock十厘米自動手槍、一支Sig Sauer九厘米自動手槍、大批三十發的彈夾、總計數百發的子彈,全是從家裏的軍火庫拿來的。
 
如果排除恐怖份子式的炸彈引爆或自動步槍掃射的方法,「殺人」這檔子事的難度其實極高。(請參考「殺人那有這麼容易!」一文)在美國校園事件的同一天,河南某狂人用刀攻擊小學學童,有二十二位小孩受傷;但是瘋子揮了半天的刀,一個人也沒弄死。不過若有一支半自動步槍在手,殺起毫無防備的市民來,任何人都可以猛如藍波、「業績」輝煌的。有個記者回顧了歷史上最重大的25
件狂人濫殺案,幾乎每一件都是半自動式的槍械掃射所造成的。而在美國誰可以擁有這類槍枝﹖答案是:只要是沒有犯罪記錄的成年人,幾乎誰都可以。隨便在網上搜尋一下Bushmaster AR-15,就可以看到一堆槍店在公然兜售,而且據說它可以很容易地改裝成全自動步槍喔。
 
美國的民間槍枝團體「國家步槍協會」(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)擁有四百多萬會員,勢力非常龐大,財力也非常驚人。過去二十年來,該協會捐給盟友議員的政治獻金,超過兩千萬美元;十五年來,花在「遊說」立法人士的金額,接近三千萬美元。在校園槍擊案爆發後,協會低調了一個星期,關閉臉書、推特數天;然後在整整一週後,召開了盛大的記者招待會,發表了以下的言論:
 
第一:槍枝氾濫不是導致校園大屠殺的原因,各種暴力電玩和電影才是。
 
第二:保護美國學童最好的辦法不是管制槍枝,而是在所有學校配置武裝警衛。退休軍警之類的人士很多,大可善加利用。
 
看了這些天才級言論的我,禁不住和安爸說啦:「退休警察呀﹖我們也認識啊。那些不是因為年老體衰、就是傷病疼痛退下來的阿伯們,就算配一支手槍給他,他有能耐和穿著防彈背心、右手自動步槍、左手自動手槍,抱著必死決心不斷潑火的二十歲年輕人對幹嗎﹖恐怕只是在死亡名單再添一行吧...」
 
安爸:「妳這女人懂什麼﹖國家步槍協會財雄勢大,每次總統選舉,候選人都要看他們的臉色耶。他們如果不趁新聞炒得正熱時,趕快推銷武裝校警、邀集更多同好、推廣更多槍枝,還要等什麼更好的機會嗎﹖」
 
安媽:「可是這完全不是辦法呀。如果槍手有這種經年累月啥事都不用作,只要在百萬分之一狂人出現的機會時,跟他對決的肥缺可幹,玩槍枝的人只會越來越多啊。不然這樣好了,咱們也來買枝半自動步槍,讓安安帶去學校“自衛” ...或是天天穿防彈衣上學﹖」
 
安爸(大笑):「哇哈哈哈哈哈...」
 
唉唉唉,這是什麼世界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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