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的興趣、性向都不相同。我從小就知道,自已對「書本」這種東西非常有辦法,但是對「運動」這類需要手腳操作的玩藝,則是低能到完全不行。這種人在有聯考制度的台灣,真是不折不扣的既得利益者,被學校裏所有人捧著哄著。可是在十四歲那年,老爸決定舉家移民,來到了某個「天上地下,惟運動員獨尊」的美利堅合眾國,從此我的命運,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!

在當年升學主義至上的台灣,體育課是最不值錢的鄙事,地位大概和家政相等吧,都是等著被英數理化等主流課程「借」去用的時段。我在台北進國中時,學校開辦首屆美術班,大概是沒經驗,糊裏糊塗地把我也編進去了。那時的美術老師剛從師大畢業,非常有教學熱忱,把白紙掛在黑版上,從一筆一筆模仿慢慢教起,又把家政、體育什麼的課都借來,湊成一整個下午的美術課,常帶我們去寫生。結果就是那時我雖然學了不少繪畫技巧(現在也都忘光了,唉!),但是在家政方面,白癡到連縫紉機的開關在那裏都不知道,拿起毛線針像拿棒錘;體育方面更是一顆球滑溜溜地不知怎麼捏才好,連撿球都跑不夠快!只不過在美國的中學,你不會縫衣刺繡,沒人有興趣理會;你不會打球﹖你完蛋大吉了你!
 
我讀的高中是升學率甚低的「歡樂學園」,對體育活動何止是重視而已!學校裏各種校隊、體育社團琳瑯滿目;明星橄欖球員、籃球員等,被學弟學妹像天神一樣的崇拜著,連走路都有風。除了應屆畢業的高三生外,體育一律是必修,而且是每天整整一小時的必修課!課程安排非常認真,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棒球羽球壁球橄欖球無一不包,對我這種沒運動神經的人來說,真是嚴酷的考驗啊。
 
美國學生體育基礎都非常好,打球早已過了學練基本動作的階段,上課就是直接分組比賽,隊友當然是越優越受歡迎。我實在也不能怪那些每次當老師把我硬塞到某隊,就一個個皺眉搖頭的同學。我在台北念的中小學,哪有教什麼足球、棒球、橄欖球﹖連個球場都沒有啊。像足球不用說踢了,連細一點的規則我都搞不懂,叫我下場,還不如直接發一張紅牌給隊友比較快!橄欖球(中學生玩的是比較溫和的Flag Football)更是連看都沒看過,之後幾十年來我也始終未把規則搞懂;有一陣子我在急診室兼差,最愛接的班就是美職NFL橄欖球超級杯星期日(Super Bowl Sunday)的小夜班,下午以後直到晚上,整個急診室空空蕩蕩,連病人都忽然不生病了呀!美國人對他們的「國球」熱愛至此,見到在場上白癡不如的東亞病夫,還有不嚮以老大白眼的嗎﹖
 
也許有人會問啦,既然不懂,速速發奮圖強、拼命苦練不行嗎﹖問題是體育課程表花樣繁多緊湊異常,每兩三星期就換一個運動,又不是創作日本少年漫畫,那有什麼毫無運動神經的百分百外行人,特訓十天半月以後,忽然神功大成、威震四方的傳奇故事﹖足球橄欖球因為場地大、人數多,還可以跑來跑去地來個濫竽充數,要一個個上場打擊的棒球可怎麼辦呢﹖體育老師無奈之下,只好把我們幾個連球棒都不會拿的外籍學生,叫到一旁特訓去也。美國學生在苦練揮棒的我身邊走過,半同情半嘲弄地丟下一句:「妳們台灣的少棒不是超級厲害嗎﹖怎麼妳喔...」真是一整個無言呵...
 
不過情形最悽慘的,應該是那種人數不多不少、全民皆兵、無法打混的籃球和排球了!在台灣初中的體育課被擠壓到剩一點點,教的就是田徑、籃球和排球,所以我至少學過基本動作,沒有淪落到個別特訓的地步。可是不知是台灣的教法太制式化,或是上課時數實在不足,只教了最基礎的運球、上籃、發球、托球,一點實戰經驗也沒有,和人高馬大、從幼稚園就開始打球的美國學生比起來,完全不堪一擊!籃球隊的隊友總算還客氣,練習賽時沒說什麼,可是在課程結束後,有個小考:學生先從罰球線射籃,射中可得兩分,然後在一分鐘內反覆帶球上籃,中一球得一分,一分鐘後能得X分以上就及格了。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呢﹖因為我怕考試被當,在那兩星期中苦練射籃,當天從罰球線出手,「刷」一記很漂亮的空心進籃!還來不及得意,我那些隊友居然...齊齊「嘩」的一聲,一個個張口結舌,作出超不思議表情...唉,老娘技術雖爛,你們也別露出那種「看到熊貓居然會耍中國功夫」的嘴臉嘛...太不給面子了呀!
 
排球隊的隊友可就沒那麼溫良恭儉讓了!隊裏最活躍的是個瘦瘦長長的白人男生,球技精妙,勝負心強烈,儼然非官方的隊長;對我這個礙手礙腳的人型看板,真是怎麼瞧怎麼不順眼。打過一兩場後,瘦長男只要看球向我這個方向飛來,就大叫:「獵狗!」旁邊一位類似他跟班的矮胖男生便咧嘴而笑。我那時英文聽力還不甚好,聽了七八次「獵狗」後,才恍然大悟他叫的是“Let Go!”,連潛臺詞一起翻譯出來就是:「放手!不要接那個球!妳不接,我們還可以衝過去搶救,妳接了這球就穩死無疑了!」可是太遲了,太遲了啊,我已經未依指示「獵狗」,宰掉好幾個好球,把他老兄得罪透了耶...他一定以為我是故意的呀...
 
那天比賽結束,老師照例集合全班在球場上坐下,進行講評。我聽到一半,忽然背上微微一痛,當時沒在意,可是過了一會兒,同樣的感覺又來了,連續兩、三下,好像被什麼打到。我回頭一看,嚇!背後地下散著幾個小碎石,瘦長男腳邊也好幾個,手上還拈著一個,對我示威性地齜牙咧嘴,旁邊的矮胖男一邊把石塊拋呀拋,一邊嘻嘻而笑!老師還在口沬橫飛地演講,根本沒注意到發生了什麼事情...
 
是可忍孰不可忍﹖老師一叫解散,我立即衝到兩個傢伙面前:
「你們在幹什麼﹖」
「妳自已心裏有數!」瘦長男冷哼:「少跟我搗蛋!」
「你...你們如果再這樣,我就...我就...」還沒想出「我就」如何,兩個人已經連聲冷笑,揚長而去了!
 
可想而知的,東亞病夫的警告半點效力也沒有。「飛石事件」第二天又上演了一次,我氣得七竅生煙。下課後,另外一個羞怯的華人女生扯扯我的袖子:
「我都看到了喔!他們真的很過份!」
「沒辦法了!」我拉住她:「妳作証人吧,我去向老師投訴!」
 
唉,念到高中,還要搞這種「你欺負我啦我要去告老師講」的齣頭,真是遜斃了也。不過美國老師對這種牽涉少數族裔學生的霸凌事件,顯然非常重視。聽完我們比手劃腳的敘述,點點頭說:「我知道了,妳安心上課吧!我會立刻處理!」
 
第二天上課,所有學生一集合,老師立即要大家坐下,發表了一篇洋洋灑灑的演說,大意是:學校嚴禁對同學的霸凌行為,尤其是少數族裔的外籍學生,在異國生活已經相當辛苦,絕對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加以欺負,如果從現在起得知有一星半點的此類事件,一定會以最嚴格的校規處置云云...大部份的同學大概聽得一頭霧水,因為老師並未指名道姓,但是她一面說,一面用凌厲的眼風,向瘦長男和矮胖男方向瞪視了好幾次。沒想到瘦瘦小小的中年女老師,訓起話來那麼有威嚴,只見兩人扭著身子,一副坐不安席的樣子,得意的笑容早已消失,手邊的小石子,不知何時也都不見蹤影了!  
 
所以後來怎麼樣了呢﹖
 
也沒怎麼樣。就如我所說,這不是創作日本少年漫畫,並沒有什麼「大哥復仇記」、「苦女大鬧學園」之類的濫情後續情節。那兩個傢伙到底並非什麼不良少年、幫派份子,只是小打小鬧欺善怕惡的頑皮學生,被老師狠狠警告一頓後,其怪遂絕。我也就繼續很辛苦的把必修體育課混完,後來以全校前幾名的成績畢業;如果不是體育課的成績實在太難看的話,說不定可以第一名啦!




老媽:安安,好歹練練球吧!以後體育課千萬別淪落到像老媽一樣呀!
 
安安(握拳ing):我一定發奮圖強!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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