咱們家裏的小ABC安安,已經在附近的雙語小學(英語及西班牙語)念完小二了。這個暑假我們沒替她報名太多夏令營,學術性的補習班更是一個也無。我希望趁此機會,讓她多看點中英文的兒童書。除了她自已閱讀的書以外,我每天也會抽點時間和她共讀。最近我們一起讀了英文書「夏綠蒂的網」(Charlotte's Web)。這本書可說是英文童書經典中的經典,文筆簡潔優美,故事生動感人,幾乎所有美國小學都會拿來當閱讀材料,是中年級的常用書之一。
 
Charlotte-02  
 
我和安安輪流各朗讀一兩頁。她現在念英文書已經相當流暢,發音更是遠勝乃母的台灣口音;但是就像我在「三語教育的閱讀進度紀錄 -- 小二期中篇」一文中提過的,就算一頁書裏每個字都念得出來,也並不表示她所有內容全懂。有些較深一點的字如filthy、abandon、fragment、lacerated,她會像模像樣地念過去,然後我問她這個字是什麼意思﹖她就瞠目結舌了;小姐連furthermore這個字都不識得!有些句子如:“If you were to walk into the crate without resisting, Zuckerman might think you were bewitched”、“You will find that the conditions at a fair will surpass your wildest dreams.”、“Fare thee well!”,她念是念得出來,但是句義的理解卻不正確,甚至根本不懂。我邊念邊講,步調不快,每半小時可能只讀個十幾二十頁,我也不以為意。
 
這樣子念了兩三天後,情節開始進入精彩階段,安安興緻大增。有一天安爸帶她出門,順便到圖書館還書,在裏面多待了一會;安老闆無事可做,跑去找了本「夏綠蒂的網」,自已繼續看下去。她回家後告訴我這件事,我嚇了一跳:因為她看的速度實在太快了,二三十分鐘內看了四五十頁!(下圖是一頁的內容,字數不少,接近300字。)照她這種速度看下去,整本書不到兩小時,就會看完了呀;怎麼我們「念」了那麼久,還念不到四分之一呢...
 
Charlotte-01   
 
我狐疑地問:「妳情節看懂了嗎﹖說來聽聽。」
「喔,就是蜘蛛為了救小豬,開始在網上結出字來...」安老闆果真哇啦哇啦地把故事說出來了,和書中情節沒什麼大出入。我更訝異了,就指著她最後看的那頁說:「那麼這裏說的,蛛網上面RADIANT這個字,是什麼意思﹖」
「啊,嗯,哎...」安安又支支吾吾,說不出來啦。
 
這個小插曲讓我想了很久。原來小朋友「精讀」與「泛讀」之間的層次,可以相去這麼遠!「一字字朗讀」和「掃視式默讀」的速度落差也很驚人。安安告訴我:她默讀時會忽略自已不懂的字句,或是用自以為是的意思補上;有些她嫌無聊的鋪陳式段落,她乾脆整段跳掉。難怪她可以「閱讀」得那麼快!然後我又想到身邊不少號稱小一、小二就能讀英文版「哈利波特」的學生,他們所謂的「能讀」,到底是讀懂了多少 -- 六七成﹖八九成﹖要真正百分之百全懂,不太可能吧﹖
 
台灣和美國的語文教育,重點很不一樣。中式教育極重「精讀」,一篇篇短小精鍊、文字優美的課文,老師不厭其煩地反覆講解,講完了抄寫、抄完了作習題,務必做到字字句句能懂會用,甚至倒背如流;至於課本外的泛讀則是點到為止。美國的初小語文教育則偏重「泛讀」,絕大半的功課是不停地閱讀各類書籍,貴多不貴精,「好讀書,不求甚解」亦可。除了閱讀必需的「自然發音法」不得不認真教導之外,其他什麼生字、文法的基本訓練,就常常是輕描淡寫、不太要求啦。
 
那麼這兩種作法,到底孰優孰劣呢﹖
 
幽默大師林語堂,非常討厭中式的精讀教學法。他曾經說過:「我生平見過國文好的學生,無不是從看小說看閒書而來;我從未見過只靠學校那薄薄幾冊課本,中文就能念得好的!」(安媽OS:我手邊無書,這幾句是憑記憶寫出的大意。)可是林大師的標準想必很高。若是不太苛求的話,華人社會的學生,在嚴格的基本功訓練下念完小學後,至少兩千五百個中文字是能認能寫的,一般書報也可以讀懂意思。不過那些只會念課本、很少接觸課外讀物的學生,的確會有語感不夠、對課文中沒教的書面語難以理解、作文時因為腹笥太儉,舉筆維艱等問題。
 
但是!但是這也絕不表示,美式的泛讀教育就是萬靈藥。我從初三起就接受美國的義務教育,在自已念的「放牛高中」裏,親眼見過不少連一封普通書信都未必寫得好的學生。別說那些漫不經心的美國學生了,即使是注重教育的華人家庭,我也見過有人在網上抱怨:「孩子在美國公校念五年級了,閱讀量不小,可是字彙不足,文章也寫不太好」云云。雖然說「書讀十遍,其義自見」,但若是像安老闆這種天馬行空的閱讀法,不懂的東西一律跳過,字典當然也懶得查,看個熱鬧就好,甚麼時候才會把那些不會的字句讀上十遍呢﹖
 
話又說回來,這種泛讀法對不少人是有效的,我自已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。以前我在「書,是毒品嗎﹖」一文中曾提到,我在台灣成長的年代,社會上的童書資源普遍缺乏,從小極愛看書的我,只好把成人書拿來亂看,包括原文版的三國和水滸,以及瓊瑤、柏楊等人的著作。當然了,小學中低年級的學生看這種書,對內容不可能完全理解,但是我在沒完沒了的「爬字」過程中,的確也打下了不太差的中文基礎。現在認真回想起來,我個人是覺得:如果初學語文的小學生,要倚賴泛讀法大幅度提高讀寫程度的話,可能必須具備兩個條件:一個是多少要有點語言天份,另一個是閱讀量要極大 -- 幾乎是大到會把眼睛看壞的程度。(安媽OS:我小學時就已經把自已弄成個大近視了!)對於條件不足的人,老老實實地學習字彙、句法的基本功,恐怕還是必要的吧。
 
我在開始教女兒中文時,很天真地以為:只要把她教到能讀兒童書的程度,再來把一堆書丟給她,讓她自行海量閱讀下去,媽媽就可以到旁邊去翹著腳,等她那一天念金庸給我聽了。結果到了她真的會念童書時,媽媽才赫然驚覺:別說是沒有語言環境的中文了,就算是天天學習、天天浸泡的英文,對不是極有語文天份的小朋友來說,「精讀」與「泛讀」並行的語言教育,仍然是不可少的。唉,革命尚為成功,同志仍須努力;老媽也只好放下翹得舒舒服服的腳,摸摸鼻子,繼續陪讀下去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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