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又上了那個「Hitachi HB-B101麵包機使用手冊」的當了!人類為什麼不能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呢﹖ 

我在「Hitachi麵包機的土司實驗記錄」一文中,提過我依著它的使用手冊配方製造土司,結果搞了一塊連狗都啃不動的石頭出來。那時我曾經發誓不要再信任這本爛手冊了。但是最近手冊附贈的麵包食譜被親戚從舊物中挖出,興沖沖地送來給我看。我這個人的一大弱點就是有字必看、每看必信。打開食譜,一籃蓬鬆澄黃、誘人無比的可頌麵包(Croissant)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(左圖),而且旁邊附的作法(右圖),居然只有九個看似簡單的步驟耶!想到女兒安安有多愛吃牛角可頌麵包,在「藍寶石公主號」上渡郵輪假期時,幾乎每天去拿,不趕快做一做,怎麼對得起咱們的麵包機呢...  
 

 

 

剛開始的步驟是最基本的麵糰製作。依照食譜指示,把兩杯中筋麵粉、一湯匙奶粉、3/4杯水、半茶匙鹽、兩湯匙糖、兩茶匙酵母粉、兩湯匙奶油拌合,放進麵包機揉成初步發酵過的麵糰,再擠出麵糰的空氣,用保鮮膜包妥,放入冰箱下格冷藏半小時:
 

 

 

這些花樣安安都會,就讓她慢慢去鼓搗吧。她當然沒能耐把材料拌得多均勻;不過反正等一下麵包機還會繼續攪,倒也無關緊要。最後再繡花般地把麵糰的空氣擠出來:
 

 
再下一步就要用到安安沒玩過的「趕麵棍」了。把冰妥的麵糰(左上圖)趕成薄薄的長方型,約8英吋乘12英吋大小(右下圖):
 

 

 

安安拿到新玩具,超級興奮,未桿先跳地拿著趕麵棍舞弄一番。有點像某些原住民在出獵時,拿著刀子棍棒大跳其狩獵舞:
 

 

 
不過再下來倒也認真地趕了一陣子的麵:
 

 
麵糰趕成薄片後,在中間三分之一的部份鋪放切片後冷藏的奶油(右上圖),然後像摺平信一樣兩邊摺起來(下圖),用手按壓擠出空氣後,把邊邊封住。麵包機食譜的圖解,是把奶油鋪滿麵皮的下半部再摺(左上圖),不過我們發現那樣並不好弄,就參考別的網站作法,把奶油改鋪到正中間去啦:
 

 

 

這是實作的影片。可以看出初時安安把奶油鋪在麵皮右端,後來移到中間去了。還有奶油我實在放得不夠厚也不夠滿,照理該切大片放滿的。不過用量太過驚人,到最後我手軟得放不下去啦:
 

 
再來這個步驟五(左上圖)是整個食譜最唬爛的一步!它非常輕描淡寫地說:把麵糰冷藏一小時後,再度趕成長方型,摺三摺後再冷藏15-20分鐘,一共重複三次。看起來真是輕鬆寫意,但是實際操作起來呢...
 

 

 

根據我在網上爬文的心得,這個指示實在太過簡略了。首先它漏掉了趕麵時的一個要點,就是每次趕開前,要把麵糰旋轉個九十度,才能得到層層疊疊的效果;第二它指示的冷藏時間15-20分鐘,比我看到的所有食譜都短。冷藏的目的除了鬆弛麵糰外,也能讓奶油在趕麵時的室溫下維持硬度,所以稍微冰久一點效果應該比較好;我看到的食譜從30分鐘到兩小時的冷藏時間都有,也有人建議乾脆在冰箱上格冷凍20分鐘的。我每次至少冷藏三四十分鐘,但是整個步驟仍然執行得未盡理想。一個主因是「新手麵包師」安媽,加上安安這隻「攪局麵包妹」,趕麵皮這步實在無法神速得起來,奶油開始軟化,就破功了呀。老媽只能很阿Q地自我安慰說:「加了這麼多奶油的麵包不會難吃的啦。就算做不成可頌,也可以當作“金牛角麵包” 來吃啊...」
 

 
焦頭爛額地奮戰了大半個晚上,總算把可怕的步驟五執行完畢,再也沒力氣往下搞了,就把麵糰用保鮮膜包好,送進冷凍庫,改天再繼續啦。
 
又過了幾天...
 
把麵糰在冷藏庫解凍一夜後,拿出來切成兩半。在橫切面多少可以看到做出來的千層效果(右圖):
 

 

 

再度攤平成薄薄的一大張麵皮後(半個麵糰大約趕成8英吋乘9英吋大小),切成三角形(右上圖),然後在上端弄一個小小的缺口(左下圖),兩邊鬆鬆地捲起來做出牛角狀(右下圖):
 

 

 

安安仿傚電視大廚,甜絲絲地介紹製作過程:
 

 
麵包機食譜又來哄人了,說把牛角麵糰發酵三十至五十分鐘,讓它漲到兩倍大。見鬼,三五十分鐘根本發不起來。上了一天班後還要弄麵糰的老媽又累垮了,不管安安怎麼催促說趕快烤麵包來吃呀,還是把麵糰蓋上保鮮膜放進冰箱了。網上有食譜說冷藏一夜低溫發酵也行,試試看吧...
 
結果...結果低溫發酵也不行哪!最後是在早晨稍涼的室溫下發了兩三小時,麵糰才肯乖乖長大(左上圖)。(安媽OS:這個東西發酵的溫度還不能偏高,否則奶油又會開始融化溢出來,真真是煩死人不償命耶。)終於可以刷上蛋液、送進烤箱了。用華氏400度(攝氏200度)烤十五分鐘,金黃色的可頌麵包終於、終於、終於完成了(右上圖)!安老闆也終於可以把最愛的牛角麵包放進嘴裏(下圖)。「誰知盤中餐,粒粒皆辛苦」,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了呀...
 

 

 

後記:這次的「Hitachi麵包機」可頌實驗不算非常成功,最主要是奶油沒有處理得很好。據我參考眾家食譜的理論,若想作出理想的可頌麵包,一開始就要非常闊氣地夾進整層冰得軟硬適中的奶油板塊,製造千層時手腳要快,從頭到尾維持奶油和麵糰類似的硬度。像我們這樣吝惜奶油又慢慢胡搞,做出來的成品比較像「多層次金牛角麵包」(安媽OS:在台灣流行的「金牛角麵包」,其實就是上述作法減掉奶油夾層的手續,比可頌簡單太多了)。雖說味道也不錯,可是那種外酥內軟的千層口感,卻不如最經典的可頌麵包了。即使我知道其中的理論,但會不會再試做一次呢﹖...絕.對.不.會!一來做可頌的奶油用量實在太恐怖,造成我相當嚴重的心理障礙;二來這個東西花的時間和人工著實嚴重超過了安媽的「懶廚娘標準」。全職主婦或是烘焙發燒友也許還可以玩上一玩,對我這種有小孩的職業婦女來說...真的是太太太過奢侈,玩不起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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