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最近有部探討外遇的連續劇「犀利人妻」非常受歡迎,住在國外的我雖沒看過,但是有些患靈感缺乏症的記者朋友們,只要略涉感情糾紛的新聞,必引劇裏常用的「小三」(婚姻中的第三者)一詞。閱讀新聞時只見「小三」滿天飛,衛道之士再跳出來,「不倫」、「敗德」、「狐狸精」地指點批判一番,煞是熱鬧。但是感情這檔子事非常複雜,有好幾個真實生活中的愛情故事,裏面一往情深、受盡磨難終不悔的女主角,正是不折不扣的所謂「小三」。以下是我心目中前三名的感人「小三故事」:

第一名:趙一荻
 


趙四
小姐(一荻是她英文名字Edith的譯音)1912年生於香港,是出身政治家庭、就讀教會女中的名門閨秀。她十六歲那年(1928年),在天津結識「少帥」張學良,兩人一見鍾情。
 
當時張學良二十七歲,已有家庭安排的元配于鳳至,且育有子女,婚後緋聞甚多。趙父堅決反對女兒與花名在外的有婦之夫交往,將她軟禁在家。趙四小姐不顧一切,逃家投奔張學良。趙父盛怒之餘,登報和趙一荻斷絕父女關係,至死始終未原諒女兒的行為。
 
趙四小姐於十七歲時(1929年),爲張學良生下兒子張閭琳,張並無離婚打算。于鳳至雖然容忍丈夫的戀情,但不肯承認趙的側室地位,只准許她以秘書的身份,陪侍張學良身邊,與于共事一夫。
 
1936年西安事變後,張學良淪爲被無限期軟禁的階下囚。于鳳至徵得蔣宋美齡同意,到丈夫身邊陪伴,趙四小姐則住在香港照顧兒子。1940年,于鳳至檢查出有乳癌,赴美就醫。二十八歲的趙一荻在張學良召喚下,放棄了優裕生活、個人自由及獨生愛子,將年僅十歲的閭琳託付給好友,隻身來到少帥身邊陪監。從大陸到台灣,兩人攜手渡過四十來年的幽禁歲月。    
 
張學良在1964年,終於在宋美齡等人的示意下,得到在美國的于鳳至同意,與她正式離婚,和趙一荻舉行了婚禮。那年趙四小姐五十二歲,距離她十六歲和少帥相識定情,已經三十六載矣。
 
張趙兩人從紅顏到白髮,相依相守整整七十二年。2000年,八十八歲的趙一荻在醫院陷入彌留狀態,百歲高齡的張學良,坐著輪椅來到愛妻床前,緊緊握住她的雙手,直到她斷氣後一個多小時,仍然不願放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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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:顧正秋
 


台灣京劇界「一代青衣祭酒」顧正秋,
1929年生於南京。1948年底,她率領「顧正秋劇團」來台,於台北永樂戲院連續公演將近五年,創下中國近代京劇界演出時間紀錄。
 
顧正秋於1949年起,與台灣省政府財政廳長任顯群相戀。任是傑出的財經人才,曾發行新臺幣,創立愛國獎券、統一發票,拯救過蔣政府初來台時的經濟危機。那時年近四十的他,已有戀愛結婚的元配章筠倩,並育有四名子女。章筠倩無意離婚,任顯群鬧婚外情的結果,是夫婦兩人長期分居,章後來移居美國。
 
任老太太告訴顧正秋說,任顯群兼祧叔父香火,依照舊俗,可娶兩房妻室。深受京劇傳統薰陶的顧正秋,對這種觀念覺得理所當然,遂於1953年解散顧劇團,與任共結連理。除了沒有戶籍上的名份之外,婚紗照、公開儀式、結婚喜宴一應俱全。當時顧正秋二十四歲,任顯群四十一歲。
 
婚禮過後一年半,已經辭官的任顯群,忽然在1955年被捕入獄。(民間流傳的未經證實說法是,當時蔣經國和任顯群同時追求顧正秋,蔣在情場失敗後某日,竟然在報上見到任顧兩人,公然連袂出席友人婚禮的相片,為此大為震怒。一星期後,任顯群就被冠上「知匪不報」罪名,送進監獄了。顧正秋直到如今,仍不願談論蔣經國是否追求過她的往事)。顧正秋為任所生的長子,那時只有八個月大。  
 
台灣白色恐怖時代,因為和「匪諜」有關罪名入獄,自此一去不回者,所在多有。顧正秋天天送東西給任,靠著他簽收的一個「群」字,知道他還安在,才有活下去的勇氣。有人勸她為了生計復出,顧說夫君身在獄中,她不可能有心情唱戲。
 
任顯群在1958年假釋出獄,政府當局不准他在公共場合露面,更不准他在台北作任何生意。他只好帶顧正秋和兩人的小孩,來到沒水沒電、蛇蟲出沒、全無鄰居的金山農場墾荒。顧正秋不離不棄,荒郊茅舍、粗服亂髮,甘之如飴。對放棄當代祭酒地位的藝術生涯,更是不以為意。直到任顯群釋期滿後,兩人的生活情況才漸漸好轉。
 
任顧兩人相依相守二十二年,育有兩子一女,顧正秋始終沒有法律上的配偶名義。任顯群於1975年因肺癌病故,那年顧正秋四十六歲,至今為任守寡已三十六年,一直深居簡出,鮮少露面。她在任顯群過世後,曾燒給他一封信,上面簡簡單單地說:
 
「你先去,我會來陪你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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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:裘麗琳
 

裘麗琳,1905年生,出身上海的殷商家庭。有四分之一蘇格蘭血統、就讀教會女中的裘麗琳,是上海社交界出名的美人。她十八歲時(1923年),觀賞了京劇名角周信芳(藝名麒麟童)的演出,對他一見傾心,兩人很快就陷入熱戀。
 
當時周信芳二十八歲,在老家已有家庭安排的元配劉鳳嬌,育有一子二女。裘母(裘父早逝)堅決反對女兒與使君有婦的「戲子」交往,不僅將裘麗琳軟禁在家,且將她許配給天津某大戶人家的公子。裘麗琳在婚禮籌備期間,逃家投奔周信芳。
 
裘家大怒之餘,登報和裘麗琳脫離關係。裘的哥哥且四處揚言絕不放過周信芳。裘麗琳為了保護周信芳,請律師在報上刊登啟事說她已經成年,任何人皆不可限制其人身自由和侵犯其合法權益,否則她將提起訴訟,裘家方才罷手。裘麗琳比趙四小姐幸運,裘母在多年後和她言歸於好,恢復往來。
 
周信芳雖是一代京劇名角,但那時的演員被視為「戲子」,社會地位低落。周不善經營,其母又好賭,經濟狀況甚差。裘麗琳曾和女兒說:「我跟你爸的時候,他袋袋裏什麼都沒有,就是當票。」
 
裘麗琳擔起周的經紀人與保護者的角色。她和劇院老闆談判,發明三七分賬制度,改善了周的經濟狀況。周在上海受到黑社會欺壓,裘麗琳和他出門避禍,她隨身帶著一支槍,陪周信芳過著到處跑碼頭的生活。日據時代,周信芳由於拒絕到汪偽特務機關演出,被「請」到特務總部「參觀」,也是裘麗琳拿出私房首飾,替他奔走擺平的。
 
周信芳和裘麗琳在生了三個小孩之後,周才和劉鳳嬌辦妥離婚手續,與裘麗琳舉辦了盛大的婚禮。那時距兩人初識,已有十多年了。
 
兩人相依相守四十五年,相攜走過無數陰晴風雨。但是到了文革時代,裘麗琳再精明強悍,也無能保護丈夫了。曾為中共政府尊為「京劇大師」的周信芳,被抄家、毆打、批鬥、遊街示眾,後來乾脆投入監獄。裘麗琳身為「牛鬼蛇神的老婆」,又無監獄保護,受到的凌虐更加慘無人道,但是她始終沒有一句怨恨批判丈夫之詞。
 
裘麗琳最後是被活活打死的。1968年三月,六十三歲的裘麗琳腎臟被打破,送到醫院時,因為是「反革命」家屬,病房拒收,幾天後死在醫院急診室外的走廊上。她最後一句話是對身邊的兒媳説的:「別哭了,以後...Daddy...」她說「以後」是因為當時周信芳還在牢中,無法知道她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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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上文中刻意避免多餘的形容辭或意見,只是儘量平鋪直敘時間及事實。英文中有某事speak for itself的說法,指的是事情的意義不說自明,無需作多餘的解釋。道德家仍然可以指責這幾位女性的愛情「不倫」,但是她們畢生義無反顧的犧牲奉獻事蹟,的確speak for itself,至少我個人深受感動。只看世間有多少所謂「元配夫人」,在丈夫有錢有勢時,斂財弄權作威作福,在丈夫失意蒙難時,落井下石或棄如敝屣﹖相形之下,這幾位女性真正作到了「富貴不淫,貧賤不移;萬劫無悔,生死相隨」。在這個真愛難求的世界裏,實在是不容易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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