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先聲明一下:這篇是抱怨文,而且又~臭~又~長,不喜者勿入!可是我那位老朋友,這次真的把我惹得很毛,我再不發洩一下,都快要爆炸啦...

我在「中國文學裏的婚禮賀詩」那篇文中提到:我的老朋友莉莉,以過半百之高齡覓得乘龍快婿,即將廣邀親友隆重舉辦婚禮,真乃可喜可賀之至。我趕快贊助了安安這名小可愛花童,再來又應她要求,努力幫這位不識中文的華僑小姐,尋找適合在婚禮上朗誦的中國文學經典名句。起先我寄去四首「詩經」上有關婚姻和愛情的詩讓她挑選,她回信說想四首全用,我覺得這樣未免太有學問了些,又連忙翻譯了流行歌詞「最浪漫的事」供她參考選用。她在考量之後,寄來婚禮流程表供我參考,我看了一陣頭暈:她並不想採用流行歌曲,仍然堅持要詩經中的「野有蔓草」、「關雎」、「桃夭」、「綢繆」四首全用中英文朗誦,再加上三大段聖經金句,還有喔,再加上莎士比亞十四行詩一首!好一場中西文學發表大會啊!真不知有多少親友會打起瞌睡哩...
 
不過再怎麼說,這是莉莉小姐自已的婚禮,就算新人真把儀式弄成「親友催眠大會」,旁人也無從置喙。可是當我收到她下一封電郵時,真有些哭笑不得。她在信中說:「我找的詩經朗誦者,覺得“綢繆”一詩中的“三星在天”那句有些怪怪的,“三星”有特別指那三顆星嗎﹖如果我們把它改成“萬星在天”,不是比較美嗎﹖」
 
我一面咕噥道:「我怎麼會交了這種有知識、沒常識的朋友,虧她還是博士哩」,一面在網上找「三星」的注釋,然後耐心地寫了回信說:「小姐,這不是幾顆星比較美的問題,而是在正式場合使用經典文學著作時,一般的習慣是尊重原作,不把字句隨便亂改。詩經在中國文學裏是經典中的經典,就像英國文學的莎士比亞一樣 -- 妳在婚禮中念莎翁的十四行詩,會動手把詩句“改美一點”嗎﹖」
 
什麼三星七星、千星萬星,都還是小焉者也。真正把我氣得發昏第十一的,是安安的小花童任務。當莉莉小姐送來「請問安安可不可以當婚禮花童之一」的電郵時,我毫不思索地一口答應,心想:「安安有的是漂亮小禮服,隨便套上一件,打扮打扮,捧著花走在新娘前面,比起什麼搜尋中國文學裏的婚禮賀詩來,真是超級簡單的任務呀。」唉,我錯了!大錯特錯,錯不可言啊...
 
過不久我就收到後續電郵:新娘子希望小花童們服裝整齊劃一,所以請各位媽咪到亞馬遜網站,購買新娘指定的白色小禮服...老實說,華人是絕不會作這種事的。但是莉莉是完全美國化的華僑,而西洋人的確有伴娘、花童自掏腰包,購買新人指名的衣服這種傳統。所以我雖然有些不捨地看了安安那些華麗的各色小禮服幾眼,仍然拜託了安爸代下訂單。那天我下班回來,只聽坐在電腦前的安爸說道:
 
「我已經下單了,可是尺寸好像怪怪的...」
「我看看...」我瞪著電腦研究半天,大叫起來:「你買錯了!這件所謂“大號”衣服是嬰兒的大號,給兩歲小朋友穿的耶!」
「可是這已經是她送來的連結裏,最大的尺寸了!」
我又回去查原始電郵:「她送了兩個連結,另外一個才是三到六歲女孩的衣服啦!搞什麼飛機...兩歲以下的小姑娘不可能當花童,送嬰兒服的連結幹嘛﹖趕快退掉重買吧!」
 
安爸連忙去要求退貨。但是那件衣服是別的廠商在亞馬遜寄賣的,還要寫電郵去查詢對方出貨沒有,再靜待回覆...郵電往返折騰了一天後總算退掉了,安爸開始重新下單,弄到一半又嚷起來:「沒有安安的尺碼耶!她穿五號,可是廠商只賣二號、四號、六號...」
「那買六號不行嗎﹖」我搔著頭。
「妳又不是沒帶她去買過衣服,六號的都會稍嫌寬大,一定要試穿才行。如果是裙腰有點鬆,還可以稍微縫緊,像那種肩膀太寬的,妳會改嗎﹖」
「不會啊!」我洩氣了。
「我真的不想在網上買衣服給安安,又不知合不合身、好不好看,寄來了不合意,難道再退一次不成﹖反正她希望的顏色和大致式樣知道了,我們去店裏找一件類似的,試穿成功再買。妳問問她這樣行不行﹖」
 
我依言寫信給莉莉,誰知她竟回信說:「既然安爸不願意網購,我在網上又找了XX店的某件禮服,其他人上網買,你們則到他家的門市部去看,這樣行嗎﹖」
安爸有點不耐煩了:「怎麼這麼囉嗦﹖」
「豬八戒照鏡子」的我,只好自行先去XX店看看他們有沒有那件禮服,天曉得,根本就沒~有~賣~呀!在網上再次查詢,才發現那件禮服並非每家分店都有。我們附近方圓數十里的該店門市部,沒一家有貨啦!
 
這回連我都放棄了:「買她要的衣服這麼麻煩,又不讓我們自已買。那我們放棄花童不當好了。雖然安安會有點失望,也沒辦法了...」
我寫了措詞婉轉的辭謝函,誰知道連辭工都不行!莉莉的回信又來了:
「我和東尼都一致選定要安安當花童耶!親友中合適的人選真的不多,拜託妳重新考慮好嗎﹖我對花童的衣服其實也沒那麼挑(安媽-OS:才怪!)- 不然我上網在洛杉磯有門市部的服裝店,再幫妳找一件吧﹖」
我真的頭暈了 -- 如果要滿洛城的服裝店轉來轉去,試穿她指定的禮服,豈不比網購買買退退還慘﹖想了半天,我決定了:既然是她有求於我,我就態度硬一點,來個最後通牒 -- 妳一定要安安嗎﹖那好,條件就是衣服讓我自選自買,否則大家拉倒,老娘不幹啦!
 
總算爭取到「禮服自主權」了!不過安安那個尺寸、合乎新娘要求的「純白長蓬裙小禮服」還真的不太好找。我們花了兩個下午,跑了十幾家百貨公司及服裝店,才買到一件合身又合規格的,安公主自已也相當喜歡:
 

 

 

我興沖沖地寫信給莉莉說:「終於買到白色禮服了!妳的婚禮是下下星期六中午。我星期五就會請假,全家開車北上,住在矽谷的妹妹家,隔天我們會準時到位於柏克萊的教堂去,婚宴完了再回妹妹家住,妳完全不用為我們的行程操心。」
莉莉很快送來一封邀請函:「我們擬於星期五下午五點,在教堂舉行婚禮預演,請各位花童務必準時出席,預演完並請大家吃晚餐。」
 
她通知得實在太晚,我們那天的行程早已排定。因為妹妹一家白天上班的上班、上學的上學,我沒有打算太早到矽谷。星期五早上十點,我替安安預約了例行的牙科檢查,準備午飯後再出發。三百多英哩(五百多公里)的車程,大約要開六小時,六七點到矽谷,剛好和妹妹一家人吃晚飯。而從矽谷到柏克萊將近六十英哩(九十公里),星期五下班的舊金山尖峰時間,開兩小時的車都未必到得了,要在五點抵達教堂,怎麼算都是不可能的任務。我沒有多想就寫了回應:「安安那天早上要看牙醫,我們午後才會從洛杉磯出發,無法趕上預演。不過婚禮當天,我們會盡力而為的。」
 
再來就換準新郎東尼,送來一封讓我火冒三丈的回函了:
「我們曉得牙科檢查相當重要,可是這樣子讓我和莉莉很難作人耶。我們一直絕對堅持其他所有花童在預演時一定要到場,包括一位相當難搞、處處要求特別待遇的親戚。雖說我們相信安安不預演也沒問題,但是如果對你們破例,莉莉對家人會無法交待,惹起一堆家庭風波的呀!你們如果能努力趕趕看,設法在六點半預演結束前到場,我們會非常、非常感激的。」
 
這回我不是咕噥,而是真的對安爸大嚷起來了:「我怎麼會交了這種有IQ沒EQ的朋友哪!莉莉是個生化博士,還真把婚宴當科學實驗辦不成﹖那位東尼是資深工程師,還是什麼“天才俱樂部”MENSA(安媽OS:MENSA是個只有智商極高者才能加入的國際性俱樂部)的成員,怎麼連搞定三姑六婆這麼簡單的小事都不會﹖一定要叫已經開了六七個小時車、又拖著個小娃娃的朋友努力飆車,來回再多開上三四小時,只為了讓小姑娘在紅地毯上走個兩分鐘,好向他們的親戚“交待”﹖有沒有搞錯哇﹖」
安爸笑笑:「有什麼辦法﹖人家五十多歲才初次結婚,沒經驗呀!」
 
非常無奈的我,只好又回到電腦前,一面寫抗議書,一面幫兩位高智商的傢伙上EQ ABC的課程了:
 
「恕我直言,對一位真心祝福你倆、又非常想幫忙的老朋友,在自已特別請了假、全家人耗費整個週末,開上八百英哩的車只為了參加婚禮、又在百忙中找了十幾家店去購買指定的花童禮服的情況下,你們是不是至少該作到及早通知她有預演,而不是到最後關頭才多所要求﹖如果我告訴你們說:我們那天要等我下班後才飛舊金山,抵達時間是晚上十點,那你們又要怎麼辦呢﹖
 
至於說擺平親戚們,辦法太簡單了:你們的一切計畫照常舉行,完全不要提什麼對誰破例的話。我們那天盡量趕趕看,不過若是真的趕不上,我們會在預演開始時打電話到教堂,報出非常合理的不克前來藉口;例如說安安今天忽然牙痛,為了保証她明天一定能出席婚禮,只好帶她去看牙醫;或是我們的車在中途拋錨,現在大家都在車廠等,說是還要兩小時才能修好... 那樣親戚們一定無話可說,莉莉也不用跟誰交待了呀!
 
你們兩位沒有小孩,所以你們未曾考慮到另一個重要因素,就是“小孩的電力”。小朋友精力旺盛,但是續航力遠遠不及大人。一個餓了、睏了的小孩,會在一瞬間從天使變成魔鬼,什麼事都不會合作,更別說什麼婚禮預演了。我們那天行程已經很滿,大人可以拼命趕場,但是如果把安安逼得太緊,她到教堂門口時可能就已經把“電池”耗光。任何在場的媽咪,都知道一個“斷電” 的小娃娃會有何等表現。至於你們,就請自行想像吧...」
 
後記:上文是在稍早的氣頭上寫的,現在我已經不太生氣了。因為莉莉和東尼在接到我語帶抗議的電郵後,都急忙分頭寫信來表示:「啊我們不是這個意思啦。很期待你們來,預演一事就依妳的辦法...」云云。唉,有些人就是屬蠟燭的,不點不亮,誰叫我交了這些朋友呢!至於各位讀友受我之累,看了一篇冗長瑣碎、沒啥營養的抱怨文,換我在這裏向大家致歉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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