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的諾貝爾文學獎,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,因為得主是知名的流行歌曲作者兼歌手鮑勃•迪倫(Bob Dylan)。根據諾貝爾獎委員會的官方說法,他得獎的原因是“for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” (在美國歌曲的偉大傳統中,創造新的詩意表現手法。)我對他的歌曲近乎一無所知,只在學生時代唱過一首“Blowing in the Wind”(而且現在歌詞大概忘掉一半了),並無資格評論他的詩歌內容。不過我看了一些相關的新聞和評論,發現沒什麼人在質疑迪倫歌詞的深刻內涵、時代意義或是藝術性,最有爭議的一點反而是:流行歌詞可以算是「文學」嗎﹖例如紐約時報就說:
「鮑勃•迪倫不配得諾貝爾文學獎。...迪倫是一位卓越的歌詞作者...他的歌詞可以當成詩歌分析。但是迪倫的文字與他的音樂是密不可分的。他的偉大之處,在於他是一個偉大的音樂家。諾貝爾委員會把文學獎項給予一位音樂家,就錯過了對一位作家致敬的機會。」
就連迪倫自已,好像都有相同的疑問。他在諾貝爾頒獎典禮的謝辭中說:「如果以前有人跟我說:我有一星半點贏得諾貝爾獎的機會,我必然覺得那跟登上月球的機率差不多吧。」他接著舉出莎士比亞作例子:迪倫認為莎翁在寫「哈姆雷特」時,並不會想到自已是在撰寫「文學」作品,只會考慮一些「最適合這些角色的演員是誰」、「這段要如何演出」、「我真要把背景設在丹麥嗎」之類的雜事,最沒在想的就是:「這是文學嗎?」然後他說自已也像莎翁一樣,除了致力創作外,腦中也塞滿了各種諸如「誰最適合演唱這些歌曲」、「我挑這間錄音室正確嗎」、「這首歌採用的調對嗎」的俗務,讓他從未有時間自問一句:「我的歌是“文學”嗎?」
諾貝爾獎委員會提供了一個他覺得很棒的答案:流行歌詞可以是文學,就像古希臘的吟遊詩人荷馬(Homer)及女詞人薩波(Sappo)的作品一樣。自古以來,各種形式的文學、音樂和藝術,基本上都是人類感情的抒發,旨在引起欣賞者的共鳴。孤芳自賞、成品秘不示人的作者,畢竟只是少數,絕大半的藝文創作者,是渴求自已內心的感受能有人分享的。而在以前沒有先進印刷術、更沒有網路的時代,和大眾喜愛的音樂結合,以通俗歌曲、戲曲形式呈現「文學」作品,其實是種相當主流的傳播方式。「伊里亞德」、「奥德賽」都是吟遊詩人賣唱之作;詩經是民謠集;唐宣宗在「弔白居易」詩裏說:「童子解吟長恨曲,胡兒能唱琵琶篇」,可見在唐朝時,連金髮碧眼的外國朋友,都會演唱「琵琶行」喔。宋朝的柳永更是流行歌詞大寫手,所謂「凡有井水處,即能歌柳詞」,其無版税的歌詞流行程度,大概不輸給鮑勃•迪倫吧。如果真像紐約時報所說:與音樂密不可分的文字,不能算是文學的話,那麼先有樂曲、再一字字配上文句的整本「全宋詞」,就通通不是「文學」啦!
對於所謂「純文學」的通俗化、大眾化,不少人的疑慮是:創作者在各種現實的考量下,就如狄倫所言,根本無暇想到作品的文學性,結果生產出來的東西,難免流於淺薄、媚俗。很多才力不逮的作者,也的確掉入了這樣的陷阱,終身成為一部迎合大眾口味的文字製造機。這類缺乏基本藝術水準的作品,不管是包裝成詩、小說、散文或流行歌詞的形式,都不配被稱為「文學」。但是真正的藝文天才,是可以超越各種世俗考量的;因為他們的動機,乃是與生俱來、連自已也控制不住的強烈創作慾,無論是說「每塊石頭裏面本來都有個雕像,雕塑家只是把它釋放出來而已」的米開蘭基羅,或是「忍把浮名,換了淺斟低唱」的柳永,又或是「不拍電影我會死」的李安,他們作品中那種令人震撼、驚嘆的美,是不會由於創造過程中,各種紛紜的經濟壓力、人事關係、產銷俗務的影響,而有所稍減的。這些大師真正非作不可的,是把腦子裏一直迫切地要求「讓我出來!」的作品解放出來,至於表達型式、商業效益,猶其餘事耳。
有一次我讀柳永的詞,看到一句「繫我一生心,負你千行淚」,忍不住想道:這種一千多年前的詞句,就算是放在今天八點檔連續劇的主題曲裏,仍然能讓人驚艷已極啊!而千載前終身窮途潦倒,作品在酒樓和綠燈戶裏到處傳唱的柳永,如果能眼見今天的流行歌曲天王名利雙收、榮獲諾貝爾文學獎桂冠的勝景,可能也會搔著頭說:「呃,原來我的歌詞是“文學”啊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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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?寫流行歌曲歌詞寫到得諾貝爾文學獎啊,真是令人耳目一新,我還以為非要寫那種大部頭的深湛文學才能得獎呢,諾貝爾文學獎能這樣頒倒讓我覺得這些人頭腦滿靈活的..... @@
真的有這種事啊!所以大家眼鏡掉滿了一地.... 諾貝爾文學獎的選擇有時是很「靈活」的,像邱吉爾也得過呀,去年得獎的是個女記者。早些年的得主中,頗不乏作品家喻戶曉的大師,而近二三十年來呢.... 坦白說,很多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名字,我以前都沒有聽過耶(包括高行健在內)。
我覺得一篇文字是否是文學,除了上述安媽所說,而大家也一至同意的:深刻內涵、時代意義或是藝術性,應該還有「自主成分」的創作內容,形式其實不應受限太多。而「通俗」的意義也因時代不同而感受不同,比如以前通俗文言文至今就顯深澀,也不能成為定義「文學」的條件吧。「大眾化」也沒甚麼不對,對作者而言,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去陳述自己的理念,喚起更多的共鳴,也是創作的動力之一。「文學」範疇應該廣而大肚,只是有好有壞,有實用〈比如出師表、祭十二郎文〉也有純創作。 我對鮑伯狄倫的認識也止於“Blowing in the Wind”這首吉他入門練習曲,不過很喜歡這首歌詞所含的意境。之前草草讀過馬世芳的「昨日書」,對年近七旬的狄倫還能在東京開演唱會甚感佩服,也由此看到他一生致力於搖滾音樂的熱情。而這熱情不就同所有藝術家一樣,有其不得不釋放的內在動力......
Rosa所說的「自主成分」創作內容,指的是題材、形式,或是兩者皆有呢?如果是指題材的實用性和商業價值,那當然不可能太極端的,例如說產品使用說明書,寫得再優美也無法算得上是文學。但是有些實用性、商業性極高的文體,在一般情況下不具太多文學價值的(例如祭文或流行歌詞),倒可以因為著者撰述了水準極高、完全不落俗套的創作,成為足資流傳的「文學」作品。如果是指作品形式,能夠超脱限制的例子就更多了。唐詩宋詞在自由創作上的限制非常驚人,所有作品的句數、每句字數、每個字的聲調(平仄)、每句的韻腳、詩句的逐字對仗(詞無此限),都有嚴格的規定,但是這些形式上的限制,也没有阻礙作家們產生出一大堆不朽的「文學」作品呀。也許讀者們可以跳脱文章的各種客觀條件,只欣賞作品本身:內容涵義、文字水準及整體藝術性夠高的,不論什麽形式、創作過程如何,都可以算得上「文學」吧? 至於文學家、藝術家能不能創造出這樣的高水準作品,那就正如Rosa所說,除了天份外,更要有對於創作的高度熱情吧。
詩經、楚辭'漢賦、唐詩、宋詞、元曲... 各種形式的藝術表現,基本上都是人們情感的抒發寄託;甚至是明清小說也得靠說書人說學逗唱,在市井小民中傳遞歷史故事精神... 那,到底這些雋永傳世作品是文學?音樂? 小祿覺得只要能引起共鳴感動人心反映時代的,都是優秀作品;文學、音樂、繪畫、建築...不過是人們強加分類的名詞,或許方便大家對於追逐「第一」頭銜的矛盾與解套吧? 生活就是文化、文化也是藝術啊~
小祿説得真好:只要能引起共鳴、感動人心、反映時代的,都是優秀作品,真的沒有必要勉強分類呀。 當然啦,對於想要競逐各類獎項的作者來說,適當的分類仍然有其必要;但是對我們這種一般的愛好者,只要有優美的作品可以欣賞,就已經非常幸福了! 生活中要有文化及藝術,才會變得美好。各種藝文創作者的努力,都是值得肯定的。
真正的藝文天才,是可以超越各種世俗考量的... 我認同這定義. 古代的詩歌戲曲是不朽文學,現代流行歌曲當然也是, 只要夠水準!! 藝術溶入生活正是人類追求的目標. +6
在很多情況下,藝術和生活是分不開的,對某些創作者尤其如此。文字工作者還可以自己躲在家裡寫寫,如果是電影導演的話,沒有顧到千萬種現實條件,怎麼可能拍得出任何片子來?我相信真正的天才,是不會為現實生活的各種狀況所拘束的。 至於像我們這樣純粹屬於愛好者的人,不妨在閱讀時跳脱文章的各種客觀條件,只欣賞作品本身:內容涵義、文字水準及整體藝術性夠高的,不論什麽形式、創作過程如何,都可以算得上是優秀的文學作品吧!
我所說的「自主成分」創作內容是指:作者在內容中要有自己的創見或思想,倒也不拘於題材或形式。
優秀文學作品的內容中,必須有作者自己的創見和思想,這點當然非常重要。不過我們偶爾也可以看到不著重於寓意,只追求文字本身之美的小品;例如晏殊的「浣溪紗」 (一曲新詞酒一杯,去年天氣舊亭臺,夕陽西下幾時回? 無可奈何花落去,似曾相識燕歸來,小園香徑獨徘徊。) 詞中除了傷春悲秋外,無甚新意;但是因為用字遣詞的藝術性極高,倒也是可以自成一格的。
簡單又廣義地說,只要是用文字寫出的就是文學!所以,歌詞當然就是文學了!^_^ 上頭的討論都很有意思! 古時,也有文史不分家的說法!現代,當然分的更細了。傳記文學,小說(文學),詩歌(文學),.... 等。只要把某種 “文字” 加個文學,就是文學了!偶們大家在寫格,也是一種文學!部落格文學,老酥偶的台灣狗以文學,網路文學, ..... etc(抱胸作光頭國王狀)!^_^ Blowing in the wind 是著名的反戰歌曲。像 John Lennon 的 imagine 也是很棒的反戰歌!就叫它們反戰文學吧!XD
只要用文字寫出的就是文學?這個定義太廣了。照這樣說,「墨爾本地區居民電話簿」也是「文學」了? 我比較喜歡狹義一點的說法:內容涵義、文字水平有達到某種標準的作品, 才可以算是文學。這個標準可以很寬鬆;例如說:只要是網友誠意寫出的 詩歌、小說、散文、生活記事,都可以算是「網路文學」。但是如果有人貼個「年輕美眉援交服務,請電XXX」,這實在難以說得上是「網路文學」吧。 英文中的確有Anti-war literature 這種說法,而且出色的作品也很多。我在高中英文課上讀過雷馬克的「西線無戰事」(All Quiet on the Western Front),很受感動。反戰的英詩也很不少喔。
是不是經典,是不是文學,好像都是觀者賦予的。 宋詞的曲牌在以前也是"流行歌曲",我去年3月送ROSA那本書就提到宋詞也有像我們現代一般的"金曲龍虎榜"。 古代詩經不也是當時傳唱的詞曲嗎?
「文學」的定義,最終還是要由讀者本人決定。有人的定義比較嚴,有人的比較鬆,端看各人的喜好和品味了! 古代的民謠和流行歌曲的歌詞,的確有很多成了流傳至今的文學作品。當然啦,這些名作也是從千百萬首的古詩詞之中,沙裏淘金般地通過時間長河的考驗,才被篩選出來的;品質不夠高的作品,早已被淘汰了。現代的流行歌詞若想被作為「文學」流芳後世,也都必須要通過類似的考驗;鮑勃•迪倫的情形,畢竟只是特例,我認為坊間現有的絕大部份流行歌詞,是不會合格的。
嗯~老酥偶比較頑皮。想挑戰一下您定義裡的:“涵義”,“水平”(老酥偶都講水準XD),“某種標準”。怎麼定義,哪種標準?“誠意”?電話簿裡的資訊也是很誠意的“生活記事” 啊!而且,很需要!當然,網絡也已取代了!^_^ 您舉的另外的例子,叫廣告文學 + 色情文學!加個網路,就叫網路色情廣告文學吧!^_^ 廣告文學也是很厲害(當然,也蠻 ”誠意“ 要賣東西!^_^)的哦!偶麼這裡的房地產商,寫的(照的)房子的介紹,真的讓顧客有覺得,買到 ”天堂之屋“ 的感覺!^_^ 老酥偶的經濟格寫過,經濟學啥都要參一腳!在社會越來越開放(左派^_^)的現在,sub-culture 也越來越多。所以,文學也是啥都要參一腳!XD
「文學」的定義,最終還是要由讀者本人決定。有人的定義比較嚴,有人的比較鬆,端看各人的喜好和品味。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已的一把尺,沒有絕對正確的答案。 老酥偶看來採用的是最鬆的定義:只列出一大堆人姓名住址、電話號碼的工具書可以是文學、只有一行「年輕美眉援交服務,請電XXX」的廣告也可以是文學。我尊重您的看法,不會設法說服您採用別種標準。但是我個人因為對文字的感覺比較敏銳,沒有辦法接受這種讓一百個人來寫,內容也還是都會一模一樣(或是差異極微)的文字為「文學」;我希望您也可以尊重我的看法。民主社會,大家各適其所嘛! 我在上一則回覆中説:「只要是網友誠意寫出的 詩歌、小說、散文、生活記事,都可以算是網路文學。」那是我在試擬您的看法,不是在表達我個人的標準。我心目中的文學作品,必需有某種程度的原創性,或者至少要是人類內心情感的表達(不能純粹只是談論實務或生意);文字本身也至少必需乾淨、通順,具備最起碼的美感及藝術性。以我私人的標準來説,網上的東西很多都只是「文字」,而不是「文學」。作品的形式倒不是最重要的。除了電話簿(不含廣告)實在没辦法算數之外,不管是應用文、廣告文、食譜、流行歌詞、政府公告..... 只要作者真有足夠的創意及行文水準,都可以寫到「文學」的層次。 再聲明一次,這是我個人的偏好,没有意思要任何其他人採用,除了我自已的女兒之外 -- 安安今天在默寫「在、志、主、住、往」五個字,寫完的字整整齊齊排成一排。但是我絕對不會告訴她:「安安,妳寫的這幾個字是"文學作品"喔,因為只要是用文字寫出的,就是文學啊! 」
自自冉冉的瞎掰文出來了,也順便提一提,貝多芬的第五號交響曲,請多指教!^_^
謝謝老酥偶告知,這就過去賞文了!
我也覺得文學的表現何必拘於形式 能夠撼動人心,長久的流傳 倒也不在意得不得獎了
夢玄說得很對。如果文學作品能撼動人心,長久流傳, 得不得獎反而還在其次。現在各種文學大小獎多如牛毛, 有些所謂的得獎作品,很快也就被人遺忘了。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不朽作品,才是真正難得的呢!
日本演歌(豔歌)一度被視為 “靡靡之音”。後來,也廣為接受了!其實歌詞寫的很有詩意的豔歌很多!比如,北國之春的開頭:白樺,青空,南風。被台灣該成路邊一棵榕樹下,真素哈哈哈!講好聽點叫 song 閣有力吧!客觀的評論,美麗的大地,都被榕樹煞風景了!^_^
我不諳日文,但是相信演歌的歌詞中,頗有詩意盎然的例子。流行歌詞因為產量大、商業考量高,水準難免參差不齊;但以整體來說,真正好的作品不多。像「榕樹下」這樣的歌詞,以我的標準看來,不太算得上是文學(以老酥偶的標準就可以)。而像鮑伯狄倫寫流行歌曲歌詞,寫到得諾貝爾文學獎,則是真正的異數了。
我覺得算是 就類似新詩或散文 只是說相對於新詩和散文的作品 這些歌詞真的是相對出色 以至於有資格得獎嗎 這些年的文學獎看下來 我覺得不見得是文筆好 而是以意識形態得獎居多 比方索忍尼辛、斯維拉娜亞歷塞維奇
我對鮑伯狄倫的歌詞没有涉獵,所以他的作品水準究竟如何,我也不知道耶(搔頭ing....) 早些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中,頗不乏作品家喻戶曉的大師,例如葉慈、艾略特、貝克特、福克納、沙特、卡繆等;而近二三十年來很多的得主名字,我以前都沒有聽過。有可能像Y芬所說,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的選擇標準,不見得只看文筆,而是以意識形態為一大考量吧?
當然!日文原文的是以日本 “歌”(或 “詩”)的方式寫的!台灣翻譯的是song擱有力的 “白話” 文學! 老酥偶再讀一次您的文章,所以您的結論是,Bob Dylan 的歌詞,不應是文學?或是文學?偶有點花傻傻! 其實,這種辯論,古老的中原就有過。駢文華麗無實!是否是文學?文以載道才是文學? 昨天讀書,讀到 Dirty Harry 的一句 “名言”, Go ahead, make my day!這是否也是文學? 想來想去,還素老酥偶的廣義定義較 “對”!^_^
真糟糕,看來我這篇文章寫得不好。讀者從頭看到尾,仍然不知道我要表達的意思。 我想說的是作品的形式不重要,任何形式的文字創作,只要具有足夠的深度、創意以及行文水準,就可以算是優秀的文學作品。狄倫寫的雖然是流行歌詞,但是作品的深刻內涵、時代意義和藝術性廣受世人肯定,當然允稱是文學了。 英諺有云: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。 對文學的定義,就像是人對於「美」的定義一樣,都是只存在觀者心中的。「什麼是文學」這個大哉問,古人已經吵了幾千年;我們可以坐在這裡,一直討論到地老天荒 ,也不會有確定的答案。我覺得最好的說法是:您自己心中的定義,對您來說, 就是最「對」的。而別人心中的定義,對別人來說,也是最「對」的!民主社會,大家各適其所嘛!
其實,這種對自己寫出的音樂,“好不好”,“正統不正統”,“有水準沒水準” ,“古典不古典” 的例子,歷史上不少見。Gershwin,還有老酥偶在寫的 Gilbert and Sullivan 的 Sullivan 都有過。Sullivan 一直對他自己寫的那些 “搞笑” “諷刺” 歌劇的音樂,不滿意。結果,現在 G and V 的樂迷,知道的都是 Sullivan 的這些音樂。他寫過的交響曲,沒人問津!^_^
是啊。 文學史上一個知名的例子:柯南道爾一直覺得自己寫得最好的是歷史小說,福爾摩斯系列只是寫著好玩的。結果讀者只要看他的偵探小說, 對其他作品興趣缺缺。他一氣之下,就把福爾摩斯「謀殺」掉了,但是讀者仍然不想看他其他的作品,只是一直吵著要福爾摩斯。最後他沒辦法,只好讓大偵探「復活」。這種情形一直到今天,他逝世後將近百年,仍然絲毫沒有改變喔。
您提到的電話簿,老酥偶 “突然想到” 一個問題!^_^ 請問您百家姓是文學作品嗎?為什麼?
如果依照老酥偶主張的廣義「文學」定義,那百家姓就是文學作品,因為它是用文字組成的。如果依照我偏好的狹義「文學」定義,那百家姓就說不上是文學作品,因為它的內容沒有意義,也沒有表達情感或思想,只是為了識字方便,把一堆中文字編成韻文的童蒙工具書,和現代的「小一國語課本生字表」,本質上沒有差別啊。至於其他人要採取那種標準,青菜蘿蔔各憑所好,誰都不能勉強誰吧。
的確是不能勉強! 老酥偶今天上網亂谷歌,竟然又學新知了!百家姓,三字經和千字文(這書,偶今天才學到。以前都不知^_^)是古時三大蒙學讀物。蒙學,這也是老酥偶今天學的。蒙學應等於今天的兒童文學吧!?XD 好像,古人文學的定義,較廣義!?XDD
「蒙學」是中國傳統的小孩中文啟蒙教育或啟蒙學校。所謂「三、百、千」(三字經、百家姓和千字文,有些人再加一部千家詩,成為「三、百、千、千」)的蒙學經典,是古時小孩開蒙最基本的教材,等同現在的小學低中年級國語課本。至於「兒童文學」這個專門名詞,古文中應該沒有,是在民國後才根據外來觀念創造出來的。現代人說到「兒童文學」,馬上就會想到的繪本、童話書、少年小說等,在中國古代並不存在。 「三百千」是非常專業、生字比例奇高的識字教材。三部書合起來不到3200個字,一張A4紙兩面印滿就印完了,但不重複使用的字約2200個,生字量遠遠超過教育部的「脫盲」標準。這種生字率超過百分之七十的書,是無法用來做為兒童的課外休閑讀物的。
基本上老酥偶同意您的講法! 至於,蒙學能否等於兒童文學,其實都是定義的問題,就好像文學的定義。 最後是,“中國是 1911 年才有的”,這 “定義” 已經辯過了!結論就是,“去中國化” 是“政治洗腦詞”!^_^
三百千的文學價值,是有高下之分的:千字文最高、三字經次之,百家姓就很不怎麼樣了。至於這些書算不算兒童文學,就像您所說是定義的問題:如果有人覺得小學國語課本是兒童文學的話,那對他來説,蒙學讀本也就算兒童文學了,反之亦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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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位女記者也是有散文著作 邱吉爾則是歷史,散文,回憶錄等 不只文學獎 和平獎頒給歐巴馬不也是嗎? 他當時才剛上任總統有得獎了 早些年不乏作品家喻戶曉的大師 近二三十年來呢.... 坦白說,很多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名字,我以前都沒有聽過耶 樓主是讀遍了古今中外大部分的名著 博覽群書嗎? 只用名氣跟文筆才更是膚淺了唄 文筆只是寫作技巧 技術程面 內涵更是重要阿
博覽群書嗎?没有沒有。當然就是因為我沒讀過那麼多古今中外的名著,才會很小家子氣地希望諾貝爾獎委員會多選些家喻戶曉的大師,免得看了名單後這個也不認識、那個也不認識,覺得自己很孤陋寡聞呀。 不過諾貝爾文學獎歷年得主涵蓋四十多個國家的作者,連報導文學、流行歌詞的作家都算在裡面,如果要以一人之力「博覽群書」,廣博到了每一本大有內涵的書,都剛好看過的程度,這個難度恐怕是高不可攀的吧。 至於美國總統歐巴馬,上任沒多久就榮獲諾貝爾和平獎這檔子事,我就真的no comment了。 以我所見美國人民對他政績的評價,應該沒有到非常崇高的程度;他一手規劃的歐記健保,引發的爭議猶深。川普總統能夠意外當選,我覺得歐巴馬的健保政策,應該有些貢獻吧。